艺术创意学院联合经贸管理学院开展22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规范性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者:李辉发布时间:2022-11-22浏览次数:406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各专业组织教学、进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内容增强标准意识、质量意识11月21日,艺术创意学院联合经贸管理学院开展了22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规范性专项检查工作。

两个学院的专业带头人对此次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提前就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在互查过程中,专业带头人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逐项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文本格式及文字表述的规范性;结构框架是否严格按照校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中的规范要求毕业能力要求支撑培养规格设置是否合理;实施保障中校内实训室条件的数据是否准确等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规范性检查工作为两个学院的专业带头人提供了相互学习互通有无的机会和桥梁。同时两个学院也将以此为契机,对标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为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经贸管理学院副院长张茵,艺术创意学院副院长戴丽兰,两个学院各专业带头人参加了工作会议。


艺术创意学院   戴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