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南京艺术学院的合作,确定由我院艺术创意学院承办“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和平面设计方向的本科班,面向全校二年级在校大学生招生,采取2+2模式,进入我院四年(专科两年、本科两年合计四年)学习后可获得我院专科文凭和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文凭。本科毕业通过学位考核合格的学生,授予南京艺术学院学士学位。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的高等艺术学府。专接本招生计划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下达,面向全国招生。学生毕业后发给由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南京艺术学院签章、国家认定的毕业文凭,享受国民教育系列的同等待遇。毕业后可享受本科派遣待遇。自2008年起课程总通过率达到97%以上。
[一]、报名条件
1、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本专业或者是相近专业本校在籍学生,都可以参加“专接本”。
2、采用学分制,无入学考试,每年参加安排的统一考试,合格即可。不及格可以通过补考,达到合格为止。
3、学校其他专业学生,如果有一定美术基础或对艺术有一定喜爱的同学也可以报名参加。
[二]、考试时间
省统考:每年4月、10月份考试(全门类)。
[三]、收费开班
1、“专接本”专业宣传与组织工作于每年3月开始。不得跨校组织生源,不得安排插班生。学生可以根据“专接本”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自主选择接读专业。
2、“专接本”收费是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培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价费[2004]341号)精神,每人每年4800元学费,400元代办费。
3、学校相关部门对报考“专接本”的学生进行审核,并于每年5月底将符合报考条件的新生名单汇总表,由继续教育部报主考学校备案。
[四]、教学工作
1、二级学院将严格执行“专接本”专业教学计划,按照专业考试计划和教学进度,认真组织教学活动。
2、聘任有责任心、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任教,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须占50%以上,任课教师要保持相对稳定。主考学校将不定期来校指导开展教研活动,努力提高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3、 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实施教学,按要求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按时授课,及时批改作业,定时辅导答疑,认真填写教学记录。
[五]、学生管理
1、学校实行学校与学生、家长三方协议的教育管理制度。学生入学时,要签订协议书。
2、继续教育部统一班级名称。二级学院聘任有责任心、学生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
3、 学生在校期间,要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考试的考场纪律和其他有关规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学生在校期间,共享学校一切资源,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文体场所、餐厅、宿舍等。
5、学生通过考核,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即取得考试考籍,继续教育部与市考办要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做好学生考籍建立工作。
6、在籍“专接本”学生每学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并参加教学活动。
7、学生某门课程缺课学时数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取消其该门课程当次考试的资格。
8、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各门课程的考试和补考,逾期(不可抗力原因除外)视为自动放弃。每门课程安排一次补考。经一次补考仍未及格或对学位要求课程的考试成绩虽及格但不满意,学生可申请再补考或重考,再补考和重考的报考费由学生自理。
9、学生学完“专接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由省考委发给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附署,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